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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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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代理工作的通知 |
【大 中 小】 發布日期【 2010-09-16 】 點擊次數【24003次】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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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財購(2010)1233號
自治區本級各預算單位、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認真貫徹執行《政府采購法》,落實國家和有關政府采購的政策制度,依法規范政府采購活動,加強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工作,現就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代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嚴格按照政府采購規定選擇采購代理機構
采購人有權自行選擇采購代理機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為采購人指定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要加強選擇采購代理機構管理,單位內部成立政府采購小組,采取隨機抽取等公開透明方式確定代理機構,并填寫“委托代理機構確認函“,報送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備案。
二、嚴格按照政府采購工作程序代理政府采購業務
采購人要嚴格履行政府采購計劃審批程序并按照政府采購監管部門下達的“政府采購項目批準書”規定,辦理政府采購委托事項,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不得接受未經采購監管部門批準的政府采購項目。
三、嚴格按照業務范圍代理政府采購項目
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按照財政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確定的業務范圍、有效期內接受委托代理,不得超業務范圍、超資格有效期代理政府采購業務。
四、嚴格按照批準的采購方式組織采購活動
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按照“政府采購項目批準書”確定的采購方式組織采購活動。因特殊情況需變更采購方式的,由采購人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共同填報“政府采購方式管理審批表”,說明變更原因,經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按照批準的采購方式組織采購活動。
五、嚴格按照評標場所要求配置相關設備
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按照電子化政府采購工作要求,建立電子化評標室,實現評標活動全程音像實時監控,并刻錄光盤存檔備查。暫未建立電子化評標室或由采購人自行組織采購活動進行評標的,要選擇具備視頻監控系統的場所進行評標,全程錄像并刻錄光盤存檔備查。政府采購工程招標投標的,應按照《招標投標法》及相關規定,進入建筑有形市場組織開標活動。
二0一0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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